欧盟外观设计和欧盟商标

后简单提一下的是,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(“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 ”)和欧盟商标(“EuropeanUnion Trade Mark”)是由欧盟知识产权局负责申请注册程序的单一权利,在欧盟全境具有单一效力,专利申请,并不需要在注册后再去各成员国生效(区别于目前的欧洲专利)。 因为英国目前仍是欧盟的正式成员国,因此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和欧盟商标目前仍然在英国具有效力。目前的《欧盟外观设计条例》及《欧盟商标条例》并没有就成员国退出欧盟的情况做出相应规定。英国正式退出欧盟后,发明专利申请,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和欧盟商标将不能在英国获得效力的承认,除非届时有新的法律机制相应出台。
关于《专利收费减缴办法》系统切换的通知

各专利代理机构、申请人或专利权人: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税[2016]78号),专利申请流程,2016年9月1日将正式实施《专利收费减缴办法》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已完成技术准备工作,发明专利申请书,将于9月1日至3日上线切换,在此期间CPC、EAC、电子申请的批量接口系统将暂停服务。为避免对各项业务事宜造成不必要的延误,特通知如下:
(一) 各专利代理机构、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将无法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新申请文件,9月1日至3日到期的中间文件在9月1日之前提交完毕,以免耽误期限。
(二) 9月1日至3日受理大厅无法正常打印或寄出受理通知书以及缴费通知书。
您好,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,欢迎咨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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